补贴工作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27 发布时间:2017-09-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淮农机〔2017〕56号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地公开、规范、廉洁实施好补贴政策,决定开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省农机局省财政厅《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苏农机行〔2015〕3号)、《关于调整2017年江苏省农机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及补贴额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4号)、《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机行〔2017〕6号)等。   二、检查内容   (一)苏财农[2017]35号文件落实情况;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1.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相关组织机构、内部约束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建立情况。   2. 培训指导乡镇情况。培训指导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工作。   3. 宣传及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额一览表、补贴程序等宣传工作和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   4.及时受理补贴申请情况。及时受理补贴申请,录(导)入补贴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情况。   5.严格审核补贴对象。重点检查乡镇政策告知、公开信息,公平公正审核农机补贴对象情况。   6.补贴机具核查情况。按照不低于购机数量10%的比例核查补贴机具情况。   7.补贴资金结算报送情况。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流程是否执行、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公示是否到位、机具核查及结算材料报送是否及时等。   8.档案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受理、信息公示、检查纪录、监督检查、投诉处理等相关档案资料归集、管理等规范性。   (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1.补贴机具核实和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监管情况。对投诉集中、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执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苏农机行〔2017〕7号),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2.对单台补贴额度较高的机具,连续多年享受补贴的对象,以及享受补贴机具数量多、金额大的购机者进行重点审核抽查和跟踪监管。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县区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市财政局、农机局于8月中旬起组织重点检查。   四、相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迅速成立检查组,组织开展县本级、所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就自查情况、政策实施、监督管理、资金使用与结算、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7月30日前报市农机局。   联系人:徐小琴,83640112,邮箱:hanjbt@163.com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