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工作

关于报送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周周报”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数:223 发布时间:2017-09-01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淮财农[2017]62号   淮农机[2017]54号   关于报送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周周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农机局《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周周报”制度的通知》(苏财农[2017]61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实行“周周报”制度。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共同填报(附件1、2),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于每周五中午12点前牵头上报市农机局、财政局,同时抄送同级纪检部门,首次报送时间为7月14日,同时报送本级农机局、财政局联系人名单(附件3)。农机购置补贴和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典型材料于8月20日、11月20日前报市农机局。   联系人:市财政局:靳凯,83168155,邮箱:5169676372@qq.com。市农机局:徐小琴,83640112,邮箱:hanjbt@163.com;杨明,83640150,邮箱:hakjc@163.com.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周周报”报表   2、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周周报”报表   3、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周周报”工作联系人名单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