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淮安市 点击次数:535 发布时间:2018-08-02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淮农机〔2018〕59号
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监督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实施好补贴政策,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18-2020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农机行[2018]6号)、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淮农机[2018]17号)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1、检查范围。本年度至7月底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情况。如有需要可单项追溯到2017年度。
2、检查内容。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检查表》(详见附件),按表格所列内容逐项检查。
二、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县区于7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市农机局于8月上旬开始组织重点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重点检查采用听取被查县(区)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工作台账资料、查阅机具核查记录、检查1-2个经销商、随机抽查1-2个乡镇、实地走访购机户等形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组织开展县本级、所辖乡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并就自查情况、政策实施、监督管理、资金使用与结算、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于7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联系人:徐小琴,83640112,邮箱:hanjbt@163.com。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2018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表 | ||||
被查单位: | 检查时间: | |||
检查内容 | 县区自查 | 市检查 | 备注 | |
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 是否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 |||
县乡两级是否签订工作责任书 | ||||
是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对省《实施办法》中相关内容进行细化 | ||||
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补贴机具核查办法、信息公开制度、补贴投诉信访管理制度、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等五项内控制度是否建设 | |||
乡镇是否将各项管理制度公布上墙 | ||||
补贴政策宣传情况 | 县乡两级是否大力宣传补贴政策,补贴额一览表及流程图是否公布张贴上墙 | |||
县区公开专栏内容是否按要求全部公开 | ||||
乡镇是否按规定对购机者信息进行公示,并有图片存档。 | ||||
监督检查情况 | 是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 |||
是否开展联合检查 | ||||
核查是否有台账记录,是否达规定比例 | ||||
是否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 ||||
乡镇受理购机申请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 ||||
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 是否开展廉政风险警示教育 | |||
是否开展对经销企业的监管 |